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台灣民間宗教學術中心的組織架構
一、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台灣民間宗教學術中心由輔仁大學宗教學系所轄,經系主任與相關行政會議審核通過後成立。
二、本學術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中心業務,由系主任聘任之,任期三年,連聘得連任。其下設兼任研究員與助理若干人,由主任聘請,經系主任核定之。
三、視發展需要,設置若干單一宗教團體研究室,接受單一宗教團體的學術或活動的委託。
四、中心兼任助理負責學術資源成果之整合、論著出版、認證審查、文獻典藏、舉辦學術活動、研習課程,並推廣國際與國內交流等事項。
五、 本學術中心設立章程,經輔仁大學宗教學系通過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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